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朋友:
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江西璞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的关注与支持。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规范市场经营秩序,现就本公司业务范围、资质认证细节及近期发现的侵权行为,作出如下郑重声明:
一、明确业务范围:专注赣南脐橙,无其他水果产品
本公司自成立以来,始终秉持“生态种植、品质至上”的经营理念,核心业务仅为赣南脐橙的种植、加工与销售,未生产、未授权生产任何其他品类水果(包括但不限于柑橘类其他品种、苹果、梨、猕猴桃等各类果蔬产品)。
本公司所有赣南脐橙产品均源自赣南核心产区,严格遵循生态种植标准,持有完整的食品生产、有机产品认证等相关资质证书(证书编号为:115OP1702465),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。特别说明:本公司“璞实有机赣南脐橙”对应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为一年制有效期,需每年通过官方年审后方可续用,不存在有效期超过一年的有机认证证书,任何标注“多年有效期”的相关认证文件均为虚假证件。
任何标注“江西璞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”字样或冒用本公司资质信息,以其他水果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,均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。
二、揭露侵权行为:严厉谴责证件盗用行为
近期,本公司发现市场上存在部分主体未经授权,擅自套用、盗用本公司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,生产销售非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水果产品,且部分虚假证书存在“伪造认证编号、篡改产品类别、标注多年有效期”等明显造假情形。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误导消费者,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,更涉嫌违反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》《产品质量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对本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。
为便于消费者识别真伪,现将查获的盗用本公司认证证书的虚假证件公示如下:
1. 篡改产品类别(非赣南脐橙);2. 标注多年有效期(与本公司一年制年审认证不符),请勿轻信!
三、法律责任声明:坚决追究侵权方全部责任
针对上述盗用资质、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,本公司严正声明:
1. 要求所有侵权主体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本公司名称、资质证书、商标等任何相关标识,停止销售侵权产品,并自行销毁相关侵权物料;
2. 本公司已收集完整的侵权证据,将依据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七条,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三条等相关规定,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,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,坚决追究侵权方的民事赔偿、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,要求其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声誉损失;
3.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类似侵权行为,欢迎向本公司举报,本公司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。
四、消费提示:谨防受骗,认准官方渠道
为保障您的消费权益,建议您在购买本公司赣南脐橙产品时,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实确认:
1. 官方微信公众号:【璞实生态农业】
2. 官方电话:【18942360105】
3.抖店:【璞实生鲜企业店】
同时提醒您:识别有机产品认证真伪时,除核对证书编号、产品类别外,需重点确认认证有效期是否为“一年期”,且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官方平台查询证书年审状态。如您购买到标注本公司信息的非赣南脐橙产品,或对产品真伪、认证资质存疑,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核实,本公司将协助您维护合法权益。
本公司始终坚守合法经营底线,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赣南脐橙产品。对于任何侵犯本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,本公司绝不姑息迁就,必将坚决维权到底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特此声明!
江西璞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
[声明发布日期:2026年01月22日]